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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乐山市人民医院新药引进公告

发布人:乐山市人民医院 阅读:1

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临床诊疗工作的实际需求,现对我院2020年新药引进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药引进原则

1.申报新药应属于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中挂网品种。

2.申报新药原则上应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报销范围,申报资料中应标注相应药品本位码(869码)。

3.申报新药应有专科诊疗指南、专家共识或临床路径等诊疗规范推荐。

4.申报新药必须有至少1份公开发表的随机对照试验文献(文献中注明“临床试验注册号”或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ClinicalTrials.gov等临床试验注册平台上能查询到该随机对照研究的临床试验注册号)证实其有效性与安全性。用于治疗罕见病等特殊情况可不提供随机对照试验文献。

4.我院已有“一品两规”的品种,或与在院药品质量或价格层次相同者,不再接受申报。

5.抗菌药物不在本次引进遴选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请按《新药申报资料目录》(见附件1)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地填写申报相关资料,并加盖公司鲜章。所有资料以A4纸打印装订并装资料袋呈交,否则将按无效资料处理;

2.各药品生产厂(商)不得直接与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将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3.请所有申报单位注意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所有申报资料一旦上交不再接受更改,资料不齐、填写不全或错误者将视为无效申报;

4.申报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工作时间,截止时间:2020年4月24日下午17点30分,逾期不再受理;

5.申报地点:乐山市人民医院药学部(第一住院大楼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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