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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四川省“卫生健康从业50年荣誉奖章” 候选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乐山市人民医院 阅读:1

根据四川省医学会、四川省医师协会、四川省护理学会、四川省医院协会、四川省女医师协会《关于推荐四川省“卫生健康从业50年荣誉奖章”候选人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安排,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从业时间。候选人持续从事卫生健康工作50年及以上,从业年限从接受医学类相关教育起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包含退休后返聘,或在其他相关医疗卫生法人机构继续从事卫生健康工作的时间。

(二)从业领域。临床专业技术(医护卫技等)、卫生管理、卫生类社会组织、卫生防疫、医学教育、医学科研等工作。

(三)从业机构。候选人所在医疗卫生相关机构原则上应为5家学(协)会会员单位。

(四)执业要求。在医疗卫生机构、医学科研机构、医学类大专院校、卫生类社会组织等从事临床专业技术、卫生管理(包含党政、人事、纪检、后保等)、社会组织专职工作、卫生防疫、医学科研、医学教育等工作。

(五)身体健康,能持续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做贡献。

(六)思想政治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品德高尚,立场坚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七)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群众认可度高,深受同事、病人及家属的肯定和赞扬。诚实守信,克己奉公,廉洁行医,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风范,未发生重大纠纷或医疗事故。

二、申报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7月10-7月15日(周末除外)]

申报方式:本人下载并填报电子版《四川省“卫生健康从业50年荣誉奖章”推荐表》(附件2)或在组工人社科领取纸质版《四川省“卫生健康从业50年荣誉奖章”推荐表》并填报。

申报材料

1.《四川省“卫生健康从业50年荣誉奖章”推荐表》

2.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3.若退休后有在院外其他医疗卫生相关机构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二)资格初审(7月16日-7月20日)

组工人社科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人申报资格进行初审。

(三)医院审核(7月21日)

组工人社科将申报人员情况报医院审核,确定医院推荐人选名单。

(四)公示(7月22日至7月28日)

组工人社科将按文件要求对医院推荐人选进行院内公示。

(五)材料上报(7月29日)

组工人社科将推荐材料按文件要求报送至上级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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