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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癌症患者在医院跳楼自杀:这样的判决才能维护世道人心!

发布人:太原中西医结合医院 阅读:1

近日,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令中国医疗行业拍手称快。

2019年7月11日,患者黄某在武汉某医院诊治,被确诊为肺癌晚期并转移。同年9月26日,黄某转院至阳新某医院住院治疗,10月18日傍晚,黄某因忍受不了病痛折磨,趁同病房患者回家、陪护家属回家准备晚餐以及值班护士返回护士站取医疗器械的独处时间跳楼身亡。

患者死后,家属与医院发生纠纷,经阳新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院一次性赔偿给黄某家属3万元丧葬费。

在医院依照约定支付了3万元丧葬费后,死者家属仍不满意,2019年11月13日,黄某家属将该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黄某跳楼身亡而造成的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合计15.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事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和诊疗场所、设施完全符合行业标准,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且履行了护理义务,不存在违约情况等,依法驳回了黄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看到这个判决,阿宝也为阳新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喊一声好!

这个判决好在哪儿?

好在它让人知晓了礼义廉耻,好在它维护了世道人心。

阿宝小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件事情:村里A家一位老人,到邻村B家串门,结果聊天时候一口水呛着,死了。

死者家属赶到,把老人遗体妥善处置带回家,出门前,A家全体家属向B家人下跪磕头。

为什么要下跪磕头?一是感谢,感谢对方帮自己照顾老人遗体。二是道歉,自己家老人死在人家家里,给人家添了晦气,惊吓了人家家人和孩子,恳请人家谅解。

内心淳朴,懂礼仪知廉耻的良善百姓,大概是想不起来把老人尸体停在对方院子里闹事,更想不起来打官司让对方赔钱的。

同样,在阿宝童年那个年代,如果有哪个小偷偷东西被发现,逃跑时候不小心摔死撞死了,大概也没有哪个小偷家属有脸找抓小偷的人索赔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种淳朴良善的风气,慢慢变得越来越稀缺。

小偷逃跑被撞死了,小偷家属理直气壮的起诉追赶小偷的人,网络上和现实中,竟有人引经据典的支持家属做法,口口声声维护小偷的“合法权益”。

歹徒暴力袭警,警察开枪打死打伤歹徒,竟然有人理直气壮的为歹徒喊冤,气势汹汹要追究开枪警察责任,要维护歹徒的“合法权益”。

2年前,在汤阴县某宾馆,一名住客割腕自杀,死者家属把尸体停放在宾馆内,要求宾馆赔偿30万,宾馆报警。最终,在政府调解下,宾馆赔偿对方七千元了结此事。事后,当地政府官微得意洋洋的以《兼顾情与法,调解化干戈》为题目发了微博,把自己的调解成果自吹自擂了一番。

就在前不久,我刚看到一个新闻:一名住户死在出租房里,死者家属闹事要求房东赔钱。家属理直气壮的对警察说:我们不懂法,反正人死在你这里,你就得赔钱。

至于医院,更成了“人死在你这里,你就得赔钱”这个逻辑的重灾区。

这些年,凡是出现患者在医院自杀的,几乎没有哪个医院能全身而退。就连本文中阳新县这家医院,也是在调解下赔偿了3万元。只是死者家人依然贪心不足,才闹到了法院。

晚期肿瘤患者在医院自杀,到底是谁的责任?

患者自杀,与医院和医生没有关系。

患者,哪怕是晚期癌症患者,也是一个有独立人格和行为能力的人,对这些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医院没有权力强行约束和限制其人身自由。除了定期的查房巡视之外,医生和医院甚至不可以窥探患者隐私和对患者进行监视。在普通病房内安装摄像监控装置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而患者的自杀,无论是临时起意的自杀,还是蓄谋已久的自杀,在发生时都极其突然,别说普通医务人员,即使专业的精神心理医生,也根本没有能力预测和防范。

而且,医院和医生,一般而言也不可能成为患者自杀的刺激因素。患者的病痛,不是医生让患者得上的;患者的看病支出,是患者和家属为了治疗疾病自愿支付的;医务人员一般不可能辱骂患者,更不可能主动刺激患者,患者自杀也不会是为了报复医生。

在本案中,患者的死亡是蓄意自杀,不是医院的建筑和安全防护设施有什么明显缺陷和疏漏。

事实上,对一个一心求死的人而言,除非能够提前预知并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几乎没有任何可靠的措施能够阻止其自杀。所有的安全防护措施,都只能防止意外,却难以阻止人主动求死。

事实上,真正要为患者自杀承担道义责任的人,恰恰是死者家属。

蝼蚁尚且偷生,一个人,哪怕一个晚期肿瘤的病人,选择以惨烈的方式自杀,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事实上,绝大部分病人,都是极其珍惜生命中最后那段光阴。

如果生活中有自己留恋的东西,谁会舍得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哪怕剩余的生命只有几年甚至几个月,患者也会好好珍惜。

肿瘤患者求生的欲望,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家人的支持和鼓励。如果家人能不断的给病人鼓励和支持,让患者不断的感受到骨肉亲情的温暖,患者大概不会如此悲观绝望,不会做如此选择。

但在现实中,我们看到的,往往是久病床前无孝子。

照顾患者,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除了治疗费用之外,对患者的护理照料,陪同患者住院就医,照顾老人饮食起居,忍受患者的负面情绪,都不是轻松的事情。

一些晚期肿瘤患者,在刚生病的时候,家人和子女表现还尚可。但随着病情的迁延和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越来越多,很多家人和子女会慢慢啧有烦言。要点脸的,可能只是对老人冷着脸。没底线的,甚至时常对老人各种抱怨讥讽。

很多病人求生的欲望,就是这样慢慢被消磨掉的。当病人觉得自己生无可恋,当病人觉得自己已经成了家人的累赘负担,就有可能会想不开。

病人自杀了,很多家属理直气壮的指责医生对患者关心不够,没有发现患者精神异常。可是,难道最该关心患者的,不恰恰是你们这些患者的家属么?最该及时发现患者情绪低落悲观厌世的,不恰恰是你们这些患者的至亲骨肉么?最该给患者精神上的鼓励和支持,消除患者不良情绪让他好好活下去的,不恰恰是你们这些患者的妻子儿女吗?

亲人得了晚期癌症自杀,身为患者的妻子儿女,身为患者的骨肉至亲,得到消息后,第一反应难道不应该是羞愧和脸红吗?

你们难道不应该羞愧:为什么平时对亲人健康关心不够,以至于到了晚期才发现和确诊?

你们难道不应该羞愧:为什么没有关心照顾好病人,以至于患者失去了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

你们难道不应该羞愧:为什么平时和病人交流和关心不够,以至于没有及时发现患者有自杀苗头,并及时给予安慰和疏导?

病人在医院自杀,给医院正常医疗工作造成巨大干扰,对病房其他患者造成极大惊吓和恶性刺激。

作为家属,正确的做法难道不是代表死者给医院、给医务人员、给被惊扰的其他患者鞠躬道歉?难道不是诚挚感谢医务人员在你们亲人自杀后给予的积极救治和处理?

这一切,我们没有看到,甚至,我们想都不敢想。

我们已经习惯了,在患者悲观绝望自杀后,平时对死者疏于关心照顾的家属们,全部化悲痛为力量,齐心协力的到医院闹事赔钱。

如同一群嗜血的禽兽,疯狂而兴奋的嚼食亲人的尸骨和血肉。

顾炎武《日知录》里说:“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

当人们对仁义充耳不闻,变得如同禽兽一样,则天下亡。

一次次的对这些行为退让,一次次的让这些卑劣的勒索得逞,其结果,就是世道人心越来越败坏,就是人们对礼义廉耻越来越充耳不闻,就是这个社会越来越黑白不分是非不辨,就是良善百姓越来越被欺辱和嘲弄,就是刁民恶棍越来越猖獗和嚣张。

再次为阳新县人民法院的这一纸判决喝彩!

这个判决,打击了歪风邪气,彰明了礼义廉耻,维护了世道人心!

功德无量,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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